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佛子岭西路(大别山路-梅山南路)改造(白改黑)工程强电入地(土建部分)四标段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佛子岭西路(大别山路-梅山南路)改造(白改黑)工程强电入地(土建部分)四标段,工程范围为佛子岭路(家园路交口西侧~梅山南路)及解放路(天盈星城西门~南屏路),桩号为佛子岭路(K4+100~K7+285.884)及解放路(K0+000~K0+692.458),路线长度3878.34m,其中过路预埋钢管及淠河总干渠桥梁段不在范围内,招标内容包含强电排管、工井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9月23日,合同价款8860108.97元,合同外增加543556.03元,结算送审价为9403665.00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全国统一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2、工工程消耗量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共用册、土建分册、市政分册、绿化分册;
3、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签证单、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查验记录等;
4、工程实施中新增的项目按新增工程发生当月六安城区市场信息价和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利润率、风险费、取费费率等进行组价并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下浮比例调整。
5、人工工资按140元/工日计。
6、税金按10%计取。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609340.12元。
1、合同外增加工程核减190902.50元;拉管单价核减43.50元/m,审减7729.59元;C25混凝土包管工程量核减352.24m3,审减170147.50元;规费、措施费、税金审减13025.41元;
2、合同内工程核减337755.74元;
工井防水及防水外保护层工程量核减4472.99m2,审减303358.09元;工井标示贴核减,审减2234.88元;电缆标示牌核减,审减5354.40元;规费、措施费、税金等审减26808.37元。
3、税率调整扣减80681.88元:已支付进度款718万元,税率为9%扣减税金80681.88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佛子岭西路(大别山路-梅山南路)改造(白改黑)工程强电入地(土建部分)四标段结算送审价9403665.00元,审定价8794324.88元(审减609340.12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8794324.88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