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1月13日对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区二期地下车库消防、水电安装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纪检监察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区二期地下车库位于解放北路与刘园路交叉口,建筑面积约36153m2,本项目为地下车库配套消防、水电安装工程,工程内容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强电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压力排水系统、通风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设计单位为深圳市鑫中建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人防部分设计单位为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于2014年12月10日取得中标通知书,于2017年1月18日实际施工完成并通过业主验收,于2019年1月15日取得六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本工程合同价7583618.00元,施工过程中增加人防区域消防安装工程(送审价982301.14元)、二期室外消防联动工程(送审价563541.85元)及13份签证增加工程(送审价460958.38元),结算送审价9590419.3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全国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0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2、深圳市鑫中建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的《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区二期安置房地下车库》施工图、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区二期人防地下车库》施工图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3、新增工程重新组价的费率执行投标文件中的利润率、风险费、取费率等,组价后按投标报价优惠费率同比例下浮。
4、材料价格执行投标价,重新组价执行施工当月《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中的六安市区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入。
5、人工工资单价按68元/工日计,税金按3.539%计取。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初审部分合计审减832740.72元。
1、合同清单内DN150水表核减6组,低噪声壁式轴流排风机核减17台,审减54739.89元。
2、工程签证单第1号增加地下车库坡道处喷淋系统,工程签证单第2号增加人防地库接入普通地库消火栓及喷淋管道,工程签证单第4号增加接至雨水井的集水坑排水管,工程签证单第8号增加地库内自管配电房及生活泵房照明工程,签证单第13号增加消防登高翻弯管道等未执行投标单价,累计审减97681.90元。
3、工程签证单第5号增加消防水箱及稳压泵送审单价有误,工程签证单第9号增加防火卷帘门、防火门及更换13#楼配电间配电柜不属于本项目施工范围,累计审减58312.26元。
4、工程签证单第7号600*200桥架长度增加,属于合同内清单工程量偏差,偏差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审减18516.85元。
5、二期室外消防联动工程,结算送审线路保护管为SC钢管,经现场查勘为PVC塑料管,结算送审报警线路为每栋楼每单元分回路敷设至消防控制室,经现场查勘报警线路为一个回路串联至消防控制室,此部分工程量和单价调减,累计审减368099.47元。
6、在招标过程中人防区域消防工程未设计完成,根据2016年1月16日金安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会议纪要,二期人防地库区域消防工程由原中标单位施工。此部分消防工程结算送审未执行投标单价,另部分消防水管、通风风管及人防超压排气活门工程量有误,累计审减235390.35元。
(二)复审部分合计审减43468.88元。
1、扣除排风机对应管道线路,合计审减21519.43元。
2、扣除合同外增加工程测试项,合计审减15955.07元。
3、扣除室外土方工程量,合计审减5994.38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区二期地下车库消防、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送审价9590419.37元,审定价8714209.77元(审减876209.60元)。
建议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8714209.77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