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9日对六安市一水厂厂区绿化杂草清除及破损围挡安装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一水厂厂区内,工程主要内容为厂区绿化杂草清除;厂界破损围挡安装(反冲洗泵房拐弯处;平流池与滤池交叉路口处;取水泵房北道路拐弯处),停车场设备转移。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六安市良源工程维修安装有限公司,结算送审价为7084.45元。根据六安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供水公司应急抢修工作审计结算的会议纪要》(2020年第15号)以及提供的《关于一水厂应急抢修、抢改等零星工作的情况汇报》说明,本工程为供水公司在特殊状况下的抢改零星工作,没有按照招标采购程序进行施工招标,临时委托有相关经验的抢修单位签订劳动劳务合同进行施工(六安市良源工程维修安装有限公司为市自来水公司劳务外包抢修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规定以审计结算价下浮10%作为合同价。工程量现场已无法复核,审核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确认单进行审核。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竣工日期2017年9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天。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六安市一水厂厂区绿化杂草清除及破损围挡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送审结算书相关证明资料;
2、《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3、工程竣工验收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确定清单、会议纪要;
4、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部分合计2055.7元。
1、零星维修用工人工工日单价审减108元;
2、雨布覆盖单价审减72元;
3、彩钢瓦围挡单价审减994.5元;
4、规费、人工费调整、税金等调整,合计审减296.45元;
5、根据合同约定审定价下浮10%作为合同价,审减561.35元;
6、审减额超过10%,扣减审计费23.4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一水厂厂区绿化杂草清除及破损围挡安装工程结算送审价7084.45元,审定价5028.75元(审减205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