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园林路(八公山路-健康路)道路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10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1-25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0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园林路(八公山路-健康路)道路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园林路(八公山路-健康路)道路工程,工程起点桩号为八公山路(K0+000),向东与健康路相接,终点桩号为K0+476.177,项目全长476.177米,道路红线宽度15米。工程招标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信控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合肥国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1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合同价款5917799.98元(其中预留金352000元),设计变更等合同外增加302095.86元,结算送审价为5867895.84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2、工程消耗量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共用册、土建分册、安装分册、市政分册、绿化分册;

  3、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签证单、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查验记录等

  4、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园林路(八公山路-健康路)道路工程施工图、六安建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

  5、工程实施中新增的项目按新增工程发生当月六安城区市场信息价和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利润率、风险费、取费费率等进行组价并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下浮比例调整。

  6、人工工资按140元/工日。

  7、税金按10%计取。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42392.53元。

  1、合同外增加工程核减98796.14元:

台阶工程量核减44.53m2,审减13111.50元;花岗岩墙面单价核减,审减25227.33元;墙面抹灰工程量核减86.8m2,审减2101.43元;矮墙石材工程量核减65.48m2审减22418.38元;砼挡土墙工程量核减12.24m3,审减14728.54元;花岗岩挡车柱单价核减,审减7000元;规费、措施费、税金等审减14208.96元。

  2、合同内增加工程核减40891.57元;

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核减235.27m2,审减18445.12元;金边黄杨核减60.3m2、细叶麦冬草核减175m2,审减9886.44元;级配碎石垫层核减44.53m2,审减1154.22元;C15砼垫层核减2.73m3,审减1619.66元;砖砌挡墙核减8.12m3,审减5195.62元;规费、措施费、税金审减4590.51元;

3、合同内减少工程核减51094.70元。

花岗岩树池扣减2座、雨水口扣减1座、人行道板安装扣减105m2,审减14512.90元;直杆银杏扣减2株、速生法梧扣减9株、国槐扣减5株,审减14615.60元;照明接线井扣减2座、DN100钢管扣减32.5m、4*25+1*16电缆扣减37.5m,审减13849.41元;信控手孔井扣减3座、PE套管扣减45.07m、RVV-10*1.5穿线扣减52.57m,审减2944.59元;规费、措施费、税金等审减5172.20元。

  4、税率调整扣减51610.12元:已支付进度款447万元,税率9%,扣减税金51510.12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园林路(八公山路-健康路)道路工程结算送审价5867895.84元,审定价5625503.31元(审减242392.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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