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9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应急处理工程-大雁河支河二、支河三、寿春路等三处一体化处理净化站周边绿化、大雁河支河二和苏大堰清水河街道门口河道内水生植物种植及城北污水污泥厂进场道路两边绿化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应急处理工程-大雁河支河二、支河三、寿春路等三处一体化处理净化站周边绿化、大雁河支河二和苏大堰清水河街道门口河道内水生植物种植及城北污水污泥厂进场道路两边绿化工程,工程地点为六安市城区,工程主要内容是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应急处置工程—大雁河支河二、支河三、寿春路等三处一体化处理净化站周边绿化、大雁河支河二和苏大堰清水河街道门口河道内水生植物种植及城北污水污泥厂进场道路两边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苗木栽植、绿化养护及灯饰安装工程等,绿化养护等级为二级养护,养护期为两年;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计单位为安徽省新空间规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3817337.27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园路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工程取费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费用定额;其中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按照相应类别固定值计取。
3、设计图纸;
4、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2019年第8期信息价(不含税价),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调查市场询价计入;
5、人工工资按照140元/工日,税率按9%计算。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54303.16元。
1、部分苗木消耗量系数送审稿1.05,按照定额调整为1.02,苗木主材单价按信息价调整,核减15533.27元;
2、清淤工程量图纸计算有误,工程量核减336m3,核减97771.12元
3、防腐木花箱单价偏高,审核予以调整,核减13060.00元;
4、安装工程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调整,核减6665.60元;
5、其它零星及税金调整,核减21273.17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应急处理工程-大雁河支河二、支河三、寿春路等三处一体化处理净化站周边绿化、大雁河支河二和苏大堰清水河街道门口河道内水生植物种植及城北污水污泥厂进场道路两边绿化工程预算送审价3817337.27元,审定价3663034.11元(审减154303.1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