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8日对六安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改扩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改扩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共有7个系统组成。包括:
1、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含氧气分气缸、氧气流量计、氧气二级稳压箱、压力监测报警装置、阀门、管道、终端等;
2、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包含一体式医用真空负压机、真空罐、集气缸、负压消毒灭菌装置、阀门、管道、终端等;
3、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包含无油空气压缩机、吸附式干燥机、四级过滤器、储气罐、控制柜、空气减压装置、压力变送器、露点监测仪、CO监测仪、分气缸、阀门、管道、终端等;
4、牙科空气系统:包含阀门、管道等;
5、牙科吸引系统:包含阀门、管道等;
6、医用呼叫系统:包含呼叫主机、床头分机、走廊显示屏、卫生间分机、呼叫线、套管等;
7、病房末端装置及配套电气系统:包含病房设备带、嵌入式终端面板、画框式终端盒、气体终端、电源插座、床头灯、灯开关、氧气支管维修阀、输液天轨、隔帘轨等。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人民医院,编制单位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3,156,863.25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3、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40元/工日计算。
4、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5、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0 年第12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及市场询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0.00元
本工程无核增项目
(二)审减部分合计535,128.43元。
1、医用氧气专用不锈钢管道定额组价及主材单价有误,合计核减89,316.64元;
2、不锈钢管件定额组价及主材单价有误,核减11,408.86元;
3、氧气二级稳压箱、氧气流量计组件、压力监测报警装置设备价格有误,核减80,920.00元;
4、一体式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真空罐、医用真空集气缸、无油空压机等设备单价有误,核减211,371.99元;
5、床头开关、插座、一体化灯带、医用氧气终端、医用吸引终端主材单价有误,核减97,926.03元;
6、不可竞争费、税金等调整,合计核减44,184.91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改扩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预算送审价3,156,863.25元,审定价2,621,734.82元(审增0.00元,审减535,128.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