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对六安粮食产业园改造利用项目-室外供电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粮食产业园改造利用项目-室外供电工程(现改为六安海关办公楼),主要为从康宁小区10KV支线处下火至现海关办公楼新建欧式箱变处,箱变为400KVA,内配有两台高压柜、3台低压柜,从杆上至箱变的电缆为YJV22-10-3*50,电力排管为PE160,电杆上设真空断路器一组,以及相配套的箱变基础、电缆头制安、土方挖填等。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预算编制单位为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287,040.31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3、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40元/工日计算。
4、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5、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0 年第11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及市场询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0.00元
本工程无核增项目
(二)审减部分合计12,874.82元。
1、400KVA欧式箱变设备费有误,核减9,501.51元;
2、10KV避雷器定额价格有误,核减1,903.98元;
3、杆上电缆保护管定额组价有误,核减235.62元;
4、不可竞争费、税金等调整,核减1,233.71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粮食产业园改造利用项目-室外供电工程,预算送审价287,040.31元,审定价274,165.49元(审减12,874.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