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将军路亮化路灯变安装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将军路。新建10KV电源引闻堰路11线42#杆,新组立12米电杆一基,在新组立12米电杆安装真快断路器一台,沿将军路东向南采用10KV高压电缆入地敷设330米处至户外环网柜(一进二出),从户外环网柜引出一路电源至将军路亮化美式箱变,安装户外环网柜一台和S11-100KVA美式箱变一台。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安徽达实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六安明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是根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点工程的杆线迁移、路灯下火等工程造价审计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21号),由项目管理单位以委托函的形式由供电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签订合同。供电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审计报告申请支付工程款。本工程开工日期2017年9月8日,竣工验收日期2017年11月5日。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设计院设计图纸;
2、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3、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308794.54元。
1、12米电杆组立、杆上断路器、避雷器、避雷器、电容器调试、工程量合计审减36397.4元;
2、电力电缆YJV22-10-3*70工程量审减56349.5元;
3、电力电缆YJV22-10-3*50工程量审减8160.3元;
4、电缆工井工程量审减28000元;
5、组合型成套箱式变单价审减15000元;
6、设计费不计取,审减7331元;
7、规费、税金等调整,审减39752.75元;
8、根据相关文件,本工程应执行相应下浮规定,审减130967.04元。
9、审减额超过10%,扣减审计费4057.75元。
四、审核结果
将军路亮化路灯变安装工程结算送审价513298.1元,审定价204503.56元(审减308794.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