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14日对六安碧桂园二期地块外线迁移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碧桂园二期地块外线迁移工程,设计由六安城北变出线,引出一路专线至碧桂园自建的中心配电房,线路全线约2.8km,电缆保护管采用6根MPP200管,过农田、河道、道路交口采用拉管,敷设2根YJV22-10KV-3*400mm2电缆,工程主要内容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户外高压环网柜安装、混凝土电缆工井浇筑、高压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敷设、人行道路面拆除恢复及设备基础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新城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开工日期为2019年6月19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工程合同价为10720399.79元,结算送审价为9608402.11元,其中暂列金减少1210000.00元,补充协议增加城北村村民土地征收补偿款22016.00元,签证变更增加75986.32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全国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计价定额。
2、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的《六安碧桂园二期地块外线迁移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3、增减工程量执行投标单价。
4、人工工资单价按140元/工日计,税金按10%计取。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367475.45元。
1、施工工程中经设计变更,寿春路与解放路电缆保护管移位施工,拉管增加50m,排管减少105米,结算送审为不增加和减少造价,经审核计算后审减33575.16元。
2、经现场测量合同清单内沿淠河路及寿春路段排管工程量减少67.3m,相应沟槽土方、排管基础、开挖恢复人行道路面等工程量减少,审减71864.83元。
3、合同清单内电力电缆YJV22-10KV-3*400mm2工程量核减194.4m,审减131463.00元。
4、合同清单内电缆标示桩工程量核减114个,审减16750.02元。
5、合同清单内铺种草皮实际未施工,其它零星项目工程量调整及相应措施费、规费、税金调整,审减16364.26元。
6、税金调整:本项目投标税率为10%,实际支付工程款税率为9%,税率调整扣减合计97458.18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碧桂园二期地块外线迁移工程结算送审价9608402.11元,审定价9240926.66元(审减367475.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