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一水厂二期配套管网建设工程Ⅰ标段结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42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2-31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17日对六安市一水厂二期配套管网建设工程Ⅰ标段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城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图纸设计范围内的 G312 给水工程(G312 段 I 为水厂东加油站段、G312 段 II 为火车站前段、G312段 III 为小华山段)、佛子岭西路(西环路~将军路)段、河西三环(西环路~西环路)段、景观大道(青云路~寿春路)段、青桐路(西环路~青云路)段、青云路(青桐路~景观大道)段、西环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西路)段、西环路(大别山路~河西三环)段的所有给水管道、阀门、电磁流量计安装,阀门井砌筑,沟槽开挖、破路恢复,绿化恢复等,给水管道总长度约为 16.46 公里。最大给水管径为 DN1400,管材、管件主要材质为球墨铸铁,胶圈材质为三元乙丙橡胶。

  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理单位为安徽寰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跟踪审计单位为安徽佰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合同价为45295565.06元,结算送审价为48503585.36元(主要增加内容为河西三环段、G312段 II、青云路段因现状地貌变化调整管道路径变更,经专家论证、市城建办公室及设计同意变更)。合同开工日期2019年6月17日,合同竣工日期2020年7月21日,合同工期400天。实际完工日期2020年8月,延期原因建设单位出具延期说明因疫情影响,非施工方责任。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确定清单、施工单位报送的增加和减少签证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等;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5500211.53元。

  1、现场勘查沥青混凝土路面破路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破路修复、人行道破除修复工程量合计审减558624.19元。

  2、低压法兰阀门工程量合计审减61888.28元。

  3、低压碳钢管DN1400工程量审减79294.95元。

  4、低压碳钢管件、低压碳钢焊接法兰工程量合计审减38892.71元。

  5、低压碳钢焊接法兰盲板工程量合计审减9092.14元

  6、低压铸铁管、低压铸铁管件工程量合计审减238689.72元。

  7、青云路变更增加送审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合计审减778778.58元(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破路修复工程量审减21454.9元;混凝土包管应执行合同单价审减444797.55元;栽植女贞工程量审减193株,审减28426.24元;栽植紫荆单价审减24470.46元;土方改良处理工程量审减36817.2元;路缘石拆除恢复工作内容已包含在招标路面拆除恢复综合单价内,审减40336.34元;低压铸铁管DN800工程量审减44355.78元;其它零星增加、措施费、税金合计审减162590.57元)。

  8、河西三环变更、签证增加送审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合计审减912434.13元(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破路修复工程量审减28607.1元;混凝土包管应执行合同单价审减460107.12元;路缘石拆除恢复工作内容已包含在招标路面拆除恢复综合单价内,审减14823.8元;栽植栾树高套定额,单价审减146148.96元;横道线高套定额,单价审减21176元;水泥混凝土路面破路修复应执行合同单价审减45808.88元;栽植红花继木工程量审减102株,审减65397.77元;栽植石楠球工程量审减91株,审减36741.56元;其它零星增加、措施费、税金合计审减93622.94元)。

  9、G312段Ⅱ变更签证增加送审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合计审减433084.1元(其中:土方改良处理工程量审减35818.28元;栽植三角枫、银杏、金叶复叶槭、榆叶梅、樱花、红梅、乌桕、红花继木球、五色梅、金娃娃萱草、丹桂工程量合计审减163215.4元;栽植香樟、金桂、北美海棠、紫薇、丛生朴树、朴树、大叶栀子、金丝桃、毛鹃、翠芦莉、铺种草皮单价合计审减269868.7元)。

  10、佛子岭西路段变更签证增加顶管、工作井加深、接收井加深、高压喷射注浆桩加深、高压喷射注浆桩钻孔加深、探锥灌浆加深无相关变更手续,审核不予认可,审减558498.11元。

  11、G312 段 I 、G312段 III 签证增加绿化拆除恢复原招标清单内此处为总价包干,审核未予认可,审减596844.94元。

  12、送审预留金扣减错误,审减220000元。

  13、送审总金额汇总错误,审减133237.4元。

  14、疫情防控增加费审减296504元。

  15、以上其他项目、措施费、税金合计审减192546.64元。

  16、政策性调整扣税金差额379059.42元。

  17、扣审减额超10%部分审计费12742.22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一水厂二期配套管网建设工程Ⅰ标段结算送审价48503585.36元,审定价43003373.83元(审减550021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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