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6日对龙河东路下穿长安北路道路工程电力杆线迁移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为龙河东路下穿长安北路道路工程电力杆线迁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单回路10kV架空导线200米,水泥杆4根;新建电缆排管路径长约175米,排管采用3*SC150镀锌钢管壁厚不小于6mm;新建单回路电缆,电缆型号采用YJV22-10-3*300,长度210米;新建电缆手孔井4座,尺寸为1.5*1.5*2米。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编制单位为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370,410.51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的设计图纸;
2、预算单位报送的预算书;
3、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4、工程取费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费用定额。
5、材料价格调查市场询价计入。
6、人工工资按照140元/工日。
7、税率按最新税率标准9%计算。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0.00元。
1、本工程无核增子目
(二)审减部分合计14,519.28元。
1、YJV22-10-3*300mm2高压电缆主材价有误,核减7423.5元;
2、排管C15砼垫层及管道混凝土包封,工程量有误,手井定额组价有误,核减4636.52元;
3、拆除15米电杆定额组价有误,核减1080.76元;
4、由于单价的变化,税金等调整,累计核减1378.5元。
四、审核结果
龙河东路下穿长安北路道路工程电力杆线迁移工程预算送审价370,410.51元,审定价355,891.23元(审减14,519.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