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1月17日对金安路(东苑路-长安路)道路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为金安路(东苑路-长安路)道路工程,设计西起东苑路,东至长安路,终点桩号为K0+537.872,道路走向为东西方向,设计段道路中心线长53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其中东苑路~七里路段路面已实施,长度约290m,对此段路面采取铣刨后加铺4cm沥青面层处理。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及信号控制工程等。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7月18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大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为3870200.91元,合同外增加88413.98元,结算送审价为3958614.75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工程签证;
5、人工费按68元/工日计取,税金执行营改增11%税率。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316959.97元。
1、挖沟槽土方工程量扣减2300.9m3,合计调减6442.52元。
2、沟槽回填|砂砾石工程量扣减128.02m3,合计调减7577.76元。
3、沟槽回填|素土工程量扣减2156.02m3,合计调减10064.30元。
4、人行道工程量扣减137.31m2,合计调减9630.92元。
5、树池砌筑工程量扣减20个,合计调减4262.00元。
6、振荡减速标线工程量扣减69.3m2,合计调减6688.07元。
7、减速让行标记工程量扣减4个,合计调减339.71元。
8、混凝土管道铺设(雨水d600)工程量扣减8m,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φ1300雨水)工程量扣减1座,合计调减4150.82元。
9、混凝土管道铺设(污水d500)工程量扣减261.3m,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Φ1000污水)工程量扣减6座,合计调减37205.13元。
10、已建污水管道清淤疏通子目由新组价改为参考原投标报价,单价下调,合计调减11822.48元。
11、非挡墙段围墙拆除及重建工程量扣减95.4m,合计调减25082.52元。
12、栽植黄山栾树工程量扣减20.5株, 细叶麦冬草工程量扣减152.416m2,合计调减16306.61元。
13、挡墙变更增加土方开挖外运工程量扣减1012.5m3, 土方回填工程量扣减998.41m3,合计调减27503.72元。
14、挡墙变更增加马尼拉草皮工程量扣减289m2,扣减防护措施1项,合计调减32576.61元。
15、签证增加砼路面工程量扣减169.48m2,合计调减18665.86元。
16、签证增加D100塑料排水管垫层工程量扣减34.3m3,合计调减9604.79元。
17、路灯照明检查井工程量扣减12座,信控检查井工程量扣减13座,合计调减9500.39元。
18、零星项目调整加扣除相关联的人工费调整、措施项目费和税金,合计调减48743.93元。
19、合同税率为11%,施工及结算期间政策性调整到10%再调到9%,其中有1449000.00元工程款按10%开具税票,需扣减税金13054.05元;剩余部分按实际支付9%税金计取,需扣减税金17737.78元;合计调减30791.83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金安路(东苑路-长安路)道路工程,结算送审价3958614.75元,审定价3641654.78元(审减316959.97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安徽大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3641654.78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