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0月30日对皖西大道与龙河路交叉口路灯变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皖西大道与龙河路交叉口。工程主要内容为安装美式变压器1台,敷设电缆150米,光缆150米。新建电缆井2座,美式变压器基础1座,手孔井1座,顶管378米等。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本工程是根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点工程的杆线迁移、路灯下火等工程造价审计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21号),由项目管理单位以委托函的形式由供电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签订合同。供电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审计报告申请支付工程款。开工日期2018年6月14日,竣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设计院设计图纸;
2、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3、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05,724.21元。
1、美式箱变单价审减6,228元;
2、水平定向钻进敷设管道单价审减46,837.98元;
3、电缆井单价审减11,909.12元;
4、其它项目、规费、税金等调整,审减16,531.44元;
5、根据相关文件,本工程应执行相应下浮规定,审减22,967.63元。
6、审减额超过10%,扣减审计费1250.04元。
四、审核结果
皖西大道与龙河路交叉口路灯变工程结算送审价317,072.02元,审定价211,347.81元(审减105,724.21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六安明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211,347.81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