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0月30日对六安民惠路杆线迁移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民惠路。工程主要内容为:安装18米电杆2根、12米电杆1根、敷设YJV22-1.0-4*150低压电缆140米、拆装变压器1台、拆装JP柜1台、敷设CPVC110电缆保护管250米、PE110拉管90米、电缆工井(直通井)3座,以及土方挖填、调试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是根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点工程的杆线迁移、路灯下火等工程造价审计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21号),由项目管理单位以委托函的形式由供电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签订合同。供电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审计报告申请支付工程款。本工程开工日期2017年7月28日,竣工验收日期2017年8月28日。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设计院设计图纸;
2、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3、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74848.00元。
1、工地运输定额组价有误,审减3094.97元;
2、电杆、电缆保护管主材价格有误,累计核减8520.98元;
3、电缆工井工程量及组价有误,累计核减21031.92元;
4、规费、税金及其它零星工程等核减,累计核减24061.98元;
5、根据相关文件,本工程应执行相应下浮规定,审减17262.33元;
6、审减额超过10%,扣减审计费875.82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民惠路杆线迁移工程结算送审价233759.4元,审定价158911.4元(审减74848.00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六安明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158911.4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