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0月30日对佛子岭路(展馆路以西、中辰一品开发地块)路灯变迁移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佛子岭路。工程主要内容为:YJV22-10-3*50高压电缆敷设20米、制作安装3*50高压电缆中接头1套、电缆终端头1套、箱变基础1座、500KVA变压器拆装1套,低压柜拆装、以及土方挖填、设备接地、设备调试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是根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点工程的杆线迁移、路灯下火等工程造价审计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21号),由项目管理单位以委托函的形式由供电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签订合同。供电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审计报告申请支付工程款。本工程开工日期2017年11月7日,竣工验收日期2017年12月7日。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设计院设计图纸;
2、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3、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4480.36元。
1、YJV-10-3*50 高压电缆主材价有误,审减614.00元;
2、接地装置、电杆拆装组价有误,累计核减11520.36元;
3、规费、税金及其它零星工程等核减,累计核减6074.58元;
4、根据相关文件,本工程应执行相应下浮规定,审减5988.09元;
5、审减额超过10%,扣减审计费283.33元。
四、审核结果
佛子岭路(展馆路以西、中辰一品开发地块)路灯变迁移工程结算送审价79625.21元,审定价55144.85元(审减24480.36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六安明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55144.85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