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3日对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楼工程监理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内容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楼相关的全部工程监理费用,包括检验中心检测楼、检测室装饰及通风净化、多联机空调采购安装、景观绿化及弱电工程。工程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设计单位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监理费采用费用竞标,实际监理费=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合同约定中标费率为1.56%,工程结算价包含五项内容,即检验中心检测楼23813616.45元、检测室装饰及通风净化7509643.67元、多联机空调采购安装2784917.05元、景观绿化工程1527813.75元、弱电工程797019.93元,合计36433010.85元。结算送审价为36433010.85×1.56%=568354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楼《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检验中心检测楼、检测室装饰及通风净化、多联机空调采购安装、景观绿化及弱电工程五份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0.00元。
合同约定监理费用总价=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1.56%),经复核申报的工程结算价与结算审计报告累计额一致,监理费用计算无误,审减额为0.00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楼工程监理项目结算送审价568354.00元,审定价568354.00元(审减0.00元)。
建议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和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568354.00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