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15日对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9月3日经纪检监察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北起现状长安南路交口处,南接佛子岭路交叉口,路线设计长度617.333m,为南北走向双向四车道主干道,工程内容为对佛子岭路交口进行展宽处理,并增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对现状快慢车道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由于起点至K0+152.5段为原长安南路改造段已加铺沥青路面段、路面裂缝较多,本次对其铣刨处理并重新加铺沥青混凝土。对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绿化改造。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冰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结算送审价为5962313.02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竣工验收报告、设计变更资料等;
2、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淠史航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2018年3月);
3、全国统一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4、工程消耗量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共用册、土建分册、市政分册、绿化分册;
5、工程取费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费用定额;没有类似项目重新组价的费率执行招标文件、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等重新组价并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再下浮10%进行调整。
6、材料价格执行投标价,重新组价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月《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中的六安市区信息价。
7、人工工资按140元/工日计。
8、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8〕11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税率按10%计算。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582906.23元。
1、合同内核减375708.48元:
(1)、道排工程审减31034.89元:
6座模块式检查井实际为砖砌检查井,审减24051.24元;18座双篦雨水口实际为单篦雨水口,审减4121.58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审减2862.07元。
(2)绿化工程审减344673.59元:
1、整理绿地工程量扣减3094.92m2,核减9841.85元;2、种植土工程量扣减4871.71m3,核减103582.2元;3、黄山栾树工程量扣减20株,核减23751.4元; 4、香樟工程量扣减71株,核减37071.23元;5、红叶石楠球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枯死扣减2株,核减1718.53元;6、红叶石楠工程量扣减30m2,核减5333.1元;7、金边黄杨工程量扣减215.92m2,核减24768.19元;8、棣棠工程量扣减70m2,核减4559.8元;毛娟补植后仍然枯死,扣减345m2,核减24025.8元;9、马尼拉草坪工程量扣减894m2,核减17656.5元;10、大花鸢尾扣减220m2(其中115m2补植后枯死),核减4780.7元;11、细叶麦冬草工程量扣减1425m2,核减47766元;12、细叶麦冬草镶边密度不足,核减5038.8元;13、树木支撑核减91株,核减1771.77元;14、其它零星及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核减33007.72元。
2、变更、签证增加核减139695.11元:
(1)、挖土方单价扣减0.09元/m3,核减677.45元;(2)、回填土方工程量核减277.42m3,核减2344.17元;(3)、D1600雨水管道工程量减少2m,核减5903.57元;(4)、八字墙单价扣减,核减2435.92元;(5)、模块式检查井单价核减,核减36503.28元,(6)、其他零星核减573.54元;(7)、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及按合同约定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同比例下浮,核减90683.68元。
3、税金调整
该项目实际支付进度款333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0%,剩余未支付部分适用9%增值税税率,调减税金:17655.62元。
4、复审核减49847.02元。
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9月3日经纪检监查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复审在一审基础上审减49847.02元,具体详见淠史航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道路改造工程价款结算复审报告。
四、审核结果建议
淠史杭南路(长安南路-佛子岭路)道路改造工程结算送审价5962313.02元,审定价5379406.79元(核减582906.23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安徽冰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5379406.79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