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0月13日对霍山东路(磨子潭路-家园路)道路信控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霍山东路(磨子潭路-家园路)道路信控工程,工程位于六安市霍山东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光纤敷设,监控及红绿灯杆件制作安装,电子警察及监控等设备采购安装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南通扬子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合同价743,779.16元,结算送审价为667,479.16元。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委托方提供的工程技术经济类文件和资料,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送审工程结算书及其他与结算相关的资料;
2、适用于本咨询项目的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标准及文件等,主要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等;
3、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税率按9%计算;
4、其他相关资料。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合计2,618.14元。
1、清单第6项光纤工程量核减,核减造价779.45元;
2、清单第18项光纤工程量核减,核减造价1,008.70元;
3、清单第21项7mF杆电子警察单价核减,核减造价660.41元;
4、综合上述减少内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共计核减169.58元。
四、审核结果
霍山东路(磨子潭路-家园路)道路信控工程,合同价为743,779.16元,结算送审价667,479.16元,审定价664,861.02元(审减2,618.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