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9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城区老淠河景观带亮化设施及淠河南路音乐塔安全改造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城区老淠河景观带亮化设施及淠河南路音乐塔安全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六安市城区老淠河景观带亮化配电柜更换安装、各型号亮化灯具更换安装、运动主题灯及广场大型方柱灯维修、音乐塔平台钢板更换、LED户外全彩显示屏安装、配套管线敷设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计单位为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9448554.19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及预算审核疑问回复。
3、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40元/工日计算。
4、材料价格依据:执行2020年第8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询价计取。
5、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三、审核情况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56254.72元。
1、景观灯工程量核增18套,审增52607.88元。
2、电力电缆YJV22-5*16mm2消耗量定额系数调整,审增3646.84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1342522.66元。
1、集中电源配电箱、开关电源主材单价调整,审减98275.2元。
2、运动主题灯工程量核减41套,审减99124.06元。
3、广场大型方柱灯综合单价调整,审减79205.76元。
4、灯光护栏综合单价调整,审减26520.0元。
5、LED户外全彩显示屏综合单价调整,审减883946.34元。
6、其它零星项目及相应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调整,审减155451.30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城区老淠河景观带亮化设施及淠河南路音乐塔安全改造工程,预算送审价9448554.19元,审定价8162286.25元(核增56254.72元,核减1342522.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