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7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石宝山陵园水利园一期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石宝山陵园水利园一期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墓碑114套,浮雕墙4处、文化墙2处,含石材铺装、挡墙、入口景墙等;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石宝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安徽润都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2437185.61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全国统一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2、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3、安徽润都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及清单疑问答复;
4、采用 2020年第8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中的六安市材料信息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按市场询价列入。
5、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的精神,人工费按140元/工日计入。
6、税金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执行,按建筑业增值税税率9%计取。
三、审核情况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40364.68元。
1、参照八一园一期墓碑审核价,墓碑单价核减249.08元/座,核减28395.46元;
2、土建部分:排水沟单价审减14.01元/m,审减5037.01元;
砖砌花坛套项有误,审减2894.42元;其它零星工程、规费、税金等核减,审减4037.79元。
四、审核结果
石宝山陵园水利园一期项目,预算送审价2437185.61元,审定价2396820.93元(核减40364.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