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7月18日对六安市2015年城市绿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在城市公园内增加标志标线、展示牌、座椅及部分破损路面修复等。工程开工日期为2016年2月23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7月19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六安市铭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为214086.89元,合同内减少19701.23元,结算送审价为194385.66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工程签证;
5、人工费按68元/工日计取,税金为3.539%。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1370.97元。
1、绿道边缘线工程量扣减149.8m,合计调减441.91元。
2、地面绿道标识工程量扣减9个,合计调减65.34元。
3、地面自行车标识工程量扣减9个,合计调减271.17元。
4、压花混凝土面层破损修复工程量扣减5.65m2,合计调减1892.79元。
5、扣减其它项目费18000.00元。
6、关联税费减699.76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2015年城市绿道工程建设项目,结算送审价194385.66元,审定价172976.04元(审减21370.97元,扣减38.65元)。
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部分咨询费38.65元。
建议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六安市铭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172976.04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