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10日对六安市西环路及解放北路等绿化移植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位于六安市西环路及解放北路,主要内容为绿化移植及移植地地形改造处理等工程。移植苗木种类包括香樟、法梧、雪松、栾树、朴树及银杏等,移植范围:大别山路以南部分(起点为大别山路与西环路交口)以设计路西外边线外扩30m范围至指定终点处向西外边线外扩110m范围乔木、灌木、色带均移植(蜀桧、花冠类不移);窑岗嘴大桥-河西三环以北部分以路设计外边线为起点左右分别外扩30m范围乔木、灌木、色带均移植(蜀桧、花冠类不移);解放北路部分(梅山北路-西商)两边行道树以红漆X为标记均移植、与梅山北路交口东北角以设计路外边线扩至20m处无标记均需移植,(西商-寿春路以北314m)以路设计外边线外扩22m均移植,寿春路与解放北路交口以设计路外边线向东外扩40m、向西外扩36m的行道树均移植(白杨、杉树、色带均不移);皋城路部分(长度90m)以路设计北外边线外扩20m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验收清单。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9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4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施工单位为合肥中绿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为2499064.66元,合同内增加292705.22元,结算送审价为2791769.88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六安市西环路及解放北路等绿化移植工程做法交底》;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量验收清单及工程变更签证;
5、材料价格执行《六安建设工程造价》2017年第11期六安城区信息价(不含税),信息价没有的材料通过市场询价方式计入;
6、人工费按68元/工日计取,税金执行营改增11%税率。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22366.45元。
1、移植法梧A清单子目的主材规格与报价不符,下调相应的综合单价,合计调减3608.84元。
2、移植法梧B清单子目的主材规格与报价不符,下调相应的综合单价,合计调减3280.28元。
3、移植红叶石楠工程量扣减41.5m2,合计调减556.68元。
4、移植栾树工程量扣减53株,合计调减2304.65元。
5、移植美国红枫工程量扣减26株,合计调减1044.52元。
6、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扣减1111.5m2,合计调减1932.90元。
7、换填营养土工程量扣减333.45m3,合计调减8149.52元。
8、扣除其他项目费,合计调减100000.00元。
9、扣除相关联的人工费调整、措施项目费及税金,合计调减12678.95元。
10、联系单增加部分: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扣减546m2,审减949.49元;换填营养土工程量扣减163.8m3,审减4003.28元;扣除相关联的人工费调整、措施项目费及税金,审减1348.32元;合计调减6301.09元。
11、标后签证部分:下调新增的移植大石楠综合单价,审减2187.57元;下调新增的移植玉兰综合单价,审减27.13元;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扣减1905m2,审减3312.80元;换填营养土工程量扣减571.5m3,审减13967.21元;扣除相关联的人工费调整、措施项目费及税金,审减26786.72元;合计调减46281.43元。
12、合同税率为11%,施工及结算期间政策性调整到10%再调到9%,其中有1190000.00工程款按10%开具税票,需扣减税金10720.72元;剩余部分按实际支付9%税金计取,需扣减税金25506.87元;合计调减36227.59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西环路及解放北路等绿化移植工程结算送审价2791769.88元,审定价2569403.43元(审减222366.45元)。
建议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合肥中绿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2569403.43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