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10日对六安市西环路及永安路等绿化移植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位于六安市西环路及永安路,主要内容为绿化移植及移植地地形改造处理等工程。移植苗木种类包括香樟、法梧、雪松、栾树、朴树及银杏等,移植范围:西环路(大别山路-淠河路)以设计路外边线为起点左右分别外扩30m范围乔木、灌木、色带均移植(蜀桧、花冠类不移);西环路与景观大道交叉西北角处按业主指定范围移植(色带不移);永安路(312国道北侧辅道-佛子岭路交口)部分按业主指定范围移植;霍山路南侧部分按业主指定范围移植;具体详见工程量验收清单。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9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4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施工单位为安徽智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为2492392.12元,合同内减少75626.00元,结算送审价为2416766.12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六安市西环路及永安路等绿化移植工程做法交底》;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量验收清单及工程变更签证;
5、材料价格执行《六安建设工程造价》2017年第11期六安城区信息价(不含税),信息价没有的材料通过市场询价方式计入;
6、人工费按68元/工日计取,税金执行营改增11%税率。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05698.75元。
1、移植香樟A清单子目的主材规格与报价不符,下调相应的综合单价,合计调减21092.85元。
2、移植紫薇工程量扣减54株,合计调减2717.87元。
3、移植椤木石楠工程量扣减31株,合计调减1481.92元。
4、移植广玉兰工程量扣减1株,合计调减420.23元。
5、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扣减1927.13m2,合计调减3048.72元。
6、换填营养土工程量扣减578.139m3,合计调减15054.74元。
7、扣除其他项目费,合计调减100000.00元。
8、扣除相关联的人工费调整、措施项目费及税金,合计调减31340.05元。
9、联系单增加部分: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扣减63m2,审减99.67元;换填营养土工程量扣减18.9m3,审减492.16元;扣除相关联的人工费调整、措施项目费及税金,审减114.44元;合计调减706.27元。
10、合同税率为11%,施工及结算期间政策性调整到10%再调到9%,其中有1170000.00工程款按10%开具税票,需扣减税金10540.54元;剩余部分按实际支付9%税金计取,需扣减税金19295.56元;合计调减29836.10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西环路及永安路等绿化移植工程结算送审价2416766.12元,审定价2211067.37元(审减205698.75元)。
建议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安徽智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2211067.37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