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文化馆布展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结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8945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8-21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7月21日对六安市文化馆布展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文化科技馆内,包含:文化馆共享大厅1500㎡,民俗非遗展厅约800㎡,公共走廊约650㎡,儿童活动室、老年活动室、一层更衣间化妆间、多媒体视听教室等特殊功能用房约440㎡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6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月4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版权局),设计单位为合肥国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合肥国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价4749991.12元,合同内增加273715.98元,结算送审价为5023707.1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2、合肥市国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优化设计后的《六安市文化馆布展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布展施工图;

  3、合肥市国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编制的《六安市文化馆布展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预算价(优化后)》;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签证;

  5、本工程税金按10%计入;

  6、材料价格:执行中标主材价及市场询价;

  7、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581060.09元。

  1、装饰及布展工程:水波幔帘工程量核减16.05㎡,铝合金隔断工程量核减8.96㎡,成品木质踢脚线工程量核减11.03㎡,木质装饰线工程量核减37.27m,社区文化室块料楼地面工程量核减148.07㎡,儿童活动室去棱角处理核减1项等,合计审减169321.91元;

  2、安装工程中:电缆桥架工程量核减14.45m,电气配管DN32工程量核减67.26m,DN40工程量核减33.12m,DN100工程量核减10.15m,YJV-5*6电力电缆工程量核减48.6m,YJV-5*10电力电缆工程量核减12.69m,轨道射灯工程量核减19套等,合计审减30625.5元;

  3、签证部分:三层增加储物柜、二层大教室设备调整、防火门颜色更换、二层教室增加地台等工程量核减,合计审减120528.99元;

  4、总承包服务费,审减92936.63元;

  5、工程款已付4037492元,已付部分增值税税率10%调整到6%,剩余未付部分增值税税率10%调整到6%,合计审减167647.06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文化馆布展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结算送审价5023707.1元,审定价4441073.22元(审减581060.09元,扣减1573.79元)。

  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部分审核咨询费1573.79元。

  建议六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版权局)和合肥国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4441073.22元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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