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对六安市文化馆多功能小剧场结构加固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文化馆多功能小剧场结构加固项目,地点位于六安市文化馆内,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区多功能小剧场+12.55标高处梁使用碳钎维布加固、粘钢加固及植筋加大梁截面使用灌浆料加固、包括施工过程中部分原粉刷层、墙面乳胶漆、天棚吊顶拆除及恢复等。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设计单位为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438034.6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预算单位报送的预算书;
3、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4、工程取费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费用定额。
5、主要材料价格:采用2020年6月六安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市场询价(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
6、人工工资按照140元/工日。
7、税率按最新税率标准9%计算。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5,266.49元。
1、箍筋焊接工程量计算有误,审增486元;
2、化学(穿墙)螺栓工程量计算有误,审增740.84元;
3、其他因信息价调整,合计审增4,039.65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16,406.97元。
1、植筋工程量计算有误,审减1,181.7元;
2、钢筋混凝土凿毛套项单价有误,审减3,490.75元;
3、碳钎维加固单价审减6,568.05元;
4、送审编制扬尘防护费3000元与措施费重复,审减3,000.00元;
5、其他项目、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合计审减2,166.47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文化馆多功能小剧场结构加固项目预算送审价438,034.67元,审定价426,894.19元(审增5,266.49元,审减16,406.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