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8月7日对西环路(大别山路-新安大桥)汽运驾校挡墙和临时停车场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西环路(大别山路-新安大桥)汽运驾校挡墙和临时停车场项目,本项目位于西环路汽运驾校门前。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挡墙、临时停车场、护栏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送审预算金额为790,588.29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为西环路(大别山路-新安大桥)汽运驾校挡墙和临时停车场项目》图纸;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8版);
3、《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
4、工程取费执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
5、材料价格执行《六安建设工程造价》2019年第12期信息价(不含税价),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市场询价计入;
7、人工工资按照140元/工日计入;
8、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9、税率按9%计算。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部分金额合52,287.28元。
(1)、因回填砂砾石垫层定额调整,导致费用变化,送审金额40,975.02元,审定金额39,128.74元,审减1,846.28元;
(2)、因混凝土管道铺设工程量和定额调整,导致费用变化,送审金额5,300.94元,审定金额1,415.10元,审减2,130.90元;
(3)、因排水槽、集水井定额工程量和定额调整,导致费用变化,送审金额10,881.38元,审定金额7,339.15元,审减3,542.23元;
(4)、因混凝土挡土墙、挡墙栏杆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调整,导致费用变化,送审金额534,969.26元,审定金额514,109.92元,审减20,859.34元;
(5)、因路侧波形护栏工程量调整,导致费用变化,送审金额23,750.00元,审定金额22,750.00元,审减1,000.00元;
(6)、因满刮腻子、外墙真石漆、铁艺围墙栏栅工程量调整,导致费用变化,送审金额3,060.30元,审定金额2,566.99元,审减493.31元;
(7)、由于施工围挡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中,该项费用不予计取,审减16,704.00元;
(8)、综合上述减少内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审减5,711.22元。
(二)审增部分金额合计11,759.28元。
(1)、因门前硬化地面拆除、恢复工程量和定额调整,导致费用变化,送审金额19,125.49元,审定金额27,527.93元,审增8,402.44元;
(2)、因新建临时停车场定额调整,导致费用变化,送审金额19,648.80元,审定金额21,721.20元,审增2,074.40元;
(3)、综合上述增加内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审增共计1,284.44元。
四、审核结果
西环路(大别山路-新安大桥)汽运驾校挡墙和临时停车场项目, 送审预算金额为790,588.29元,审定预算金额为750,060.29元(其中审减金额为52,287.28元,审增金额为11,759.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