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2日对永康路路灯变高压新装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永康路。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S11-50KVA美式箱变一座、敷设YJV22-10-3*50高压电缆136米、PE100电缆保护管226米、砌筑工井2座、以及土方挖填、线路金具、箱变基础、设备调试等。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本工程是根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点工程的杆线迁移、路灯下火等工程造价审计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21号),由项目管理单位以委托函的形式由供电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签订合同。供电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审计报告申请支付工程款。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设计院设计图纸;
2、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3、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01,883.2元。
1、电力电缆、电缆保护管工程量有误,审减13,205.16元;
2、接地装置、箱变、线路金具主材有误,审减30,588.1元;
3、工井、土方挖填、砂回填工程量有误,审减34,366.61元;
4、设计费不计取,审减9,491.18元;
5、根据相关文件,本工程应执行相应下浮规定,审减12,943.64元。
6、审减额超过10%,扣减审计费1,288.51元。
四、审核结果
永康路路灯变高压新装工程结算送审价220,406.32元,审定价118,523.12元(审减101,883.2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118,523.12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