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12日对苏大堰河挡墙拆除及新建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清水河明渠段挡墙拆除新建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及新建挡墙约108.5m,拆除及更换不锈钢栏杆约180m,拆除及重铺人行道砖约184.53m2等。第二部分为苏大堰1#桥至原电机厂人行道砖、草皮、围挡工程,主要内容为铺设人行道砖约464.09m2,铺设草皮1794.86m2,新建彩钢围挡约408.5m2等。第三部分为苏大堰4#桥下游右岸人行道砖拆除重建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人行道砖约312.86m2,安砌侧石约98m等。第四部分为苏大堰5#桥草皮工程,主要内容为铺种草皮约102m2,运土回填约50m3等。第五部分为北郊支渠绿化补栽工程,主要内容为栽植金边黄杨约910.76m2,渠道两侧坑洞补土约1214.65m3等。第六部分为大雁河、苏大堰67个标志牌制安及北郊支渠草皮护坡工程,主要内容为排水口标志牌制安约67个,铺设草皮约451.28m2,新建闸室3座等。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计单位为六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编制单位为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1460727.69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等。
2、六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设计的《苏大堰河挡墙拆除及新建工程》(出图日期2019年8月)。
3、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文件,本工程税金按9%计算。
4、本工程人工费按140元/工日计算。
5、材料价格:按2019年第11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的六安市城区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市场询价价格计算。
6、预算编制报告。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53169.44元。
1、清水河明渠段挡墙拆除新建工程中:挡墙压顶工程量核减4.2 m3,挡墙护脚底板工程量核减4.8 m3,挡墙护脚墙身工程量核减3.85 m3,花岗岩侧石安砌工程量核减1.2m,栽植金边黄杨工程量核减32.85㎡,铺种百慕大草皮工程量核减30㎡,合计审减19901.08元。
2、苏大堰1#桥至原电机厂人行道砖、草皮、围挡工程中:人行道整形碾压工程量核减554.69㎡,人行道铺装工程量核减17.23㎡,花岗岩侧石安砌工程量核减12m及彩钢板围挡单价调整,合计审减20800.91元。
3、苏大堰4#桥下游右岸人行道砖拆除重建工程中:拆除现状人行道工程量核减30.94㎡,扣减人行道铺装中旧砖利用41.4㎡,合计审减2139.43元。
4、闸室工程中:1.2*1.2m闸室侧墙工程量核减2.64 m3,基础垫层、混凝土柱、梁、平板等信息价套用错误,1*1.6m闸室中钢爬梯单价调整及基础垫层、混凝土柱、梁、平板等信息价套用错误,0.6m*0.6m闸室中基础垫层、混凝土柱、梁、平板等信息价套用错误,合计审减5332.46元。
5、相关联的措施费用及税金,审减4995.56元。
四、审核结果
苏大堰河挡墙拆除及新建工程预算送审价1460727.69元,审定价1407558.25元(审减53169.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