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2日对六安新城二路桥杆线迁移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新城二路桥杆线迁移工程,分为10KV及以下部分和35KV部分,其中10KV及以下部分主要涉及二处迁移点,原高低压架空线路拆除改为埋地电缆敷设;35KV主要工程量为铁塔2座、35KV3*400高压电缆740米、MPP200顶管1020米,以及配套改造工程。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本工程通过询价招标方式确定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预算审定价的82%,中标价为2043185.5元,后因角钢塔的施工,涉及占地及青苗补偿费用,单独签订了补充协议,金额为75900.00元,合计合同价为2119085.5元,结算送审价为2119085.5元。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1日,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由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计价依据:10KV部分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35KV部分执行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估价表》相应册及配套取费。
3、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0.00元
本工程无核增项目
(二)审减部分合计7964.03元。
1、经现场勘察,电缆标识桩、角钢撑杆、避雷器工程量有误,累计审减1831.04元;
2、经现场勘察,10KV低压电缆工程量有误,累计审减5194.9元;
3、工井井盖和杆上电缆保护管数量和材质与招标不符,累计审减938.09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新城二路桥杆线迁移工程结算送审价2119085.5元,审定价2111121.47元(审增0.00元,审减7964.03 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2111121.47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