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2日对友谊南苑25栋楼商铺广场硬化及雨污水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位于六安市友谊南苑25栋楼商铺,主要工程内容为商铺广场15cm厚C25混凝土硬化施工,DE200至DE400雨污水分流管网铺设以及检查井砌筑等工程。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省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工日期为2019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5月17日。本工程合同价为124,441.79元,结算送审价为 124,441.79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六安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定的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投标资料以及已支付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
4、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书、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合同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现场勘察的记录表。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2333.46元,其中:
1、合同内项目审减21201.00元,审减如下:
1)挖沟槽土方工程量扣减,审减计214.83元;
2)回填方工程量扣减,审减计740.92元;
3)管道垫层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154.67元;
4)塑料管铺设DE315雨水管工程量扣减,审减计2046.20元;
5)塑料管铺设DE400污水管工程量扣减,审减计846.07元;
6)砌筑检查井?700雨水井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0167.61元;
7)砌筑检查井?700污水井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522.47元;
8)雨水井井箅安装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698.46元;
9)其他零星项目、相关取费以及税金等审减共计2809.77元。
2、税金部分政策性调整审减938.55元。
3、核减率超10%以上的部分审核咨询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扣减193.91元。
四、审核结果
友谊南苑25栋楼商铺广场硬化及雨污水工程,合同价为124,441.79元,结算送审价为124,441.79元,审定价102,108.33元(审减22,333.46元,其中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部分审核咨询费193.91元)。
建议六安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和安徽省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按上述审核结果102,108.33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