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5月7日对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区一期30#31#楼室外配套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项目位于六安市解放北路清水河畔小区,主要工程内容为30#31#楼室外沿街广场配套广场砖铺装、绿化种植以及雨污管网安装等工程。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设计单位为安徽省古建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安徽省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合同工期90天,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13日,2017年9月2日业主委托原设计单位补出配套雨污管网图纸由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工程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本工程合同价为630,831.28元,结算送审价为 921,665.16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定的施工合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投标资料、关于清水河畔30#31#楼配套工程项目来源情况说明、关于清水河畔30#31#楼配套工程新增雨污管网施工情况说明以及已支付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
3、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书、竣工图纸以及签证等相关资料;
4、合同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现场勘察的记录表。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323,901.76元,其中:
1、合同内项目审减147,542.33元,审减如下:
1)透水砖铺设工程量扣减,审减计28543.76元;
2)烧面芝麻灰及光面芝麻黑铺设工程量扣减,审减计32436.35元;
3)安砌青石路缘石工程量扣减,审减计3730.71元;
4)树池(外围1500*1500mm)工程量扣减,审减计9854.70元;
5)室外台阶工程量扣减,审减计3286.21元;
6)室外台阶平台工程量扣减,审减计2211.69元;
7)围墙彩钢板围护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374.85元;
8)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扣减,审减计691.01元;
9)栽植香樟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5636.04元;
10)铺种草皮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6526.88元;
11)电力电缆 VV-3*4工程量扣减,审减计2010.45元;
12)庭院灯 75W工程量扣减,审减计4598.86元;
13)其他项目、相关取费费用以及税金等审减共计26640.82元。
2、合同外签证部分项目审减120,132.53元,审减如下:
1)挖沟槽土方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784.10元;
2)填方工程量扣减,审减计4833.52元;
3)管道垫层工程量扣减,审减计15469.32元;
4)塑料管道铺设(雨水)工程量扣减,审减计3055.98元;
5)塑料管道铺设(污水)工程量扣减,审减计5045.07元;
6)砌筑检查井工程量扣减,审减计59884.37元;
7)透水砖铺设工程量扣减,审减计9207.61元;
8)其他项目、相关取费费用、税金以及合同外下浮等审减共计71421.38元。
3、税金部分政策性调整审减1779.40元。
4、核减率超10%以上的部分审核咨询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扣减3878.68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区一期30#31#楼室外配套工程,合同价为630,831.28元,结算送审价为921,665.16元,审定价597,763.40元(审减323,901.76元,其中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部分审核咨询费3,878.68元)。
建议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和安徽省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按上述审核结果597,763.40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