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6月1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新城二路桥10KV线路工程及寿春西路10kV杆线迁移(景观大道—六单路)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新城二路桥10KV线路工程及寿春西路10kV杆线迁移(景观大道—六单路)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杆线拆除及新建、杆上设备安装、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安装、室外电缆井砌筑等。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工日期2019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19年10月19日;
合同价款1996688.86元,结算送审价2322771.08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全国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工程消耗量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用册、建筑分册、安装分册,相关图集及规范;
2、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3、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单、重点工程会议纪要等;
4、人工工资按140元/工日;
5、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税率按9%计算;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74213.6元。
1、设计变更01中:核减挖填土方、余土外运工程量,审减1870.9元;热镀锌扁钢核减45m,审减1325.7元。
2、设计变更02中:调减美式箱变及真空断路器价格,共计审减18189.48元;核减绿化破除及恢复面积30m2,审减3496.5元。
3、设计变更04中:核减DN200*8排管拆除工程量2m,核减相关联土方、管道基础、模板等工程量,共计审减16824.74元。
4、合同内新城二路桥工程中核减DN100拉管45m,审减7100.1元;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引下线核减部分工程量,共计审减3576.54元。
5、合同内寿春西路(景观大道—六单路)工程中核减15m水泥杆2根,18m水泥杆1根,共计审减9854.94元。
6、其它零星项目及措施费和税金合计审减11974.7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新城二路桥10KV线路工程及寿春西路10kV杆线迁移(景观大道—六单路)工程结算送审价2322771.08元,审定价2248557.48元,审减74213.6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2248557.48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