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19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28日对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楼基坑支护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长安南路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内,施工内容为主楼基坑支护工作。工程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月26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设计单位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为499164.90元,结算送审价为499164.90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工程承包协议;
5、人工费按68元/工日计取,税金执行营改增11%。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50000.00元。
扣除主楼项目合同内已含的50000.00元基坑支护费用。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楼基坑支护工程结算送审价499164.90元,审定价449164.90元(审减50000.00元)。
建议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和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449164.90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