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9日对六安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一层室内石材地面结晶工艺处理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为六安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一层室内石材地面结晶工艺处理工程,包含出站口至公交车站通道的石材地面、1#卫生间前石材地面、两个楼(扶梯)间石材地面、3#-7#楼梯前石材地面、商铺间走道石材地面、出站口至出租车候车区的石材地面、露天广场四周通道的石材地面表面结晶工艺处理,3#-6#楼梯踏步表面火烧糙化处理。工程开工日期为2019年1月19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4月13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六安市永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为515000.00元,合同外增加18101.74元,结算送审价为533101.74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2018清单计价《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六安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一层室内石材地面结晶工艺方案》;
3、工程施工合同、项目询价报价文件及工程联系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43843.02元。
1、石材地面结晶工艺处理工程量扣减680.35m2,合计调减34928.48元。
2、楼梯踏步表面火烧糙化处理子目单价下浮调整,工程量扣减43.92m2,合计调减8914.54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一层室内石材地面结晶工艺处理项目,结算送审价533101.74元,审定价489258.72元(审减43843.02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六安市永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489258.72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