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20日,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对六安市南屏东苑通信设施配套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南屏东苑小区内。工作内容包含:光分纤箱、φ110PVC直壁管、φ110PVC波纹管、光缆敷设,手井砌筑及标准通信机房建设等。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设计单位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价460000元,结算送审价为460000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T-206-2005)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2、工程相关的图集及规范等;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六安市南屏东苑通信设施配套工程图纸》;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单;
5、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37574.90元。
1、φ110PVC波纹管:核减58m,审减1219.39元。
2、光缆12D:核减58m,审减168.27元。
3、光缆 48D核减58m,审减347.00元。
4、标准通信机房内原招标内的进线电缆、控制箱现场未施工核减:1500元。
5、措施费、规费等核减1530.52元
6、税金扣减:32809.72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市南屏东苑通信设施配套工程图纸结算送审价460000.00元,审定价422425.10元(审减37574.90元)。
建议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和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422425.10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