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11月20日对龙河东路杆线迁移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龙河东路。工程主要内容为杆线迁移。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本工程是根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点工程的杆线迁移、路灯下火等工程造价审计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21号),由项目管理单位以委托函的形式由供电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签订合同。供电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审计报告申请支付工程款。开工日期2016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16年9月12日。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设计院设计图纸;
2、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3、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82041.04元。
1、建来化工厂低压新装合计审减9443.56元;
2、东苑小区配电房迁移合计审减38189.65元;
3、东苑小区至皖西路段合计审减1868.4元;
4、纬三路与龙河路交叉口合计审减1185.88元;
5、新龙河路杆线迁移工程合计审减211.03元;
6、新水利局箱变高分迁移合计审减72834.47元;
7、设计费不应计取,审减23227.87元;
8、其它项目、规费、税金等调整,审减32921.35元;
9、审减额超过10%,扣减审计费2158.83元。
四、审核结果
龙河东路杆线迁移工程结算送审价539402.82元,审定价357361.78元(审减182041.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