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6月29日对皋城中路(皋城路桥—迎宾大道)改造工程一标段结算进行审核,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5日工程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皋城中路(皋城路桥—迎宾大道)改造工程一标段,主要内容为皋城路桥维修改造、道路改造(快车道拆除新建沥青道路,慢车道维修后利用加铺,车道四改六加宽,部分新建沥青道路,人行道全部新建,其中部分路面较好的采用维修后直接加铺沥青),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信控以及相配套的附属工程等。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为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马鞍山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34741408.94元,结算送审价为33764529.77元(送审扣除预留金2000000元,因军产甩项扣除1359327.93元,税金调整扣除144963.58元,增加签证及材料调差2527412.34元)。开工日期2019年4月29日,竣工日期2019年11月5日,合同工期200天。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招标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表、施工单位报送的增加和减少签证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916358.53元。
一审减部分合计1726219.76元。
1、材料价差调整中水泥稳定碎石合同未明确给予调差,审核不予调整审减1024965.04元。
2、因军用光缆甩项送审少扣工程量审减75233.9元。
3、合同外增加签证皋城中路软路基处理单价审减59291.86元。
4、合同外增加签证皋城路桥桥梁上伸缩缝更换送审高套定额,审减11481.36元。
5、合同外增加签证皋城路与规划路交口北侧新增光缆预埋管送审高套定额,审减5574.55元。
6、签证增加皋城路与龙河路交口面积工程量审减11585.7元。
7、签证增加皋城中路部分路段水毁维修现场测量工程量审减5454.26元。
8、现场勘查机非分隔带护栏工程量扣减193.15m,审减37876.7元。
9、现场勘查人行横道提示标志工程量扣减2块,审减502元。
10、现场勘查三角形禁令让行标志工程量扣减3块,审减561元。
11、现场勘查单柱标志牌支架、单柱式标志牌基础工程量扣减5套,审减5667.5元。
12、现场勘查栽植香樟、栽植速生法梧、栽植丛生八月桂、栽植天鹅绒紫薇、栽植棣棠、栽植红花继木、栽植海桐、栽植金边黄杨工程量合计审减157641.87元。
13、其他项目、措施费、税金等合计审减253014.63元。
14、政策性调整扣税金差额77369.39元。
复审审减部分合计190138.77元。
1、合同部分(道排、通讯照明工程):路基砂砾石扣减605.86m3,沟槽砂砾石回填扣减220.92m3,各类侧石厚度扣减,路灯及伸缩缝合同价扣减从签证调整到合同内扣减,规划路口人行道未施工部分扣减,合计审减354428.47元;
2、签证、变更部分:皋城路桥桥中缝设计变更,审减11626.01元;
3、签证、变更部分:皋城路桥桥梁上伸缩缝,扣减部分调整到合同内,审增29629.26元;
4、签证、变更部分:皋城路与规划路交口北侧新增光缆预埋管设计变更,审减2013.67元;
5、签证、变更部分:路灯建设变更,扣减部分调整到合同内,审增145078.04元;
6、税金调整,核增3222.08元;
四、审核结果
皋城中路(皋城路桥—迎宾大道)改造工程一标段结算送审价33764529.77元,审定价31848171.24元(审减1916358.53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与马鞍山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31848171.24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