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5日对龙河中路(皖西大道—淠望路段)应急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快车道两层沥青加铺、慢车道沥青面层及结构层、道路交口处三层沥青面层和结构层、人行道铺装以及零星增加工程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施工单位为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验收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本工程合同价为3852757元,结算送审价为3929800.38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定的施工合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
3、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书、竣工图纸以及施工过程签证等相关资料;
4、合同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现场勘察的记录表;
6、依据安徽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工程审减部分合计84252.2元,详细如下:
一、合同内工程审减金额为83155.75元,详细如下:
1、慢车道项目,包含级配碎石垫层、水泥稳定碎石、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C)(SBS改性)、粘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SBS改性),因工程量扣减,扣减金额67611.6元;
2、人行道项目,包含人行道板安砌、人行道混凝土垫层、级配碎石垫层、人行道混凝土垫层模板,因工程量扣减,扣减金额15839.47元;
3、东苑小区门口增加砼道路,包含砂砾石、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砾)石、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坡道防滑齿槽、模板,因工程量扣减,扣减金额6584.1元;
4、项目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共计扣减金额9851.62元;
5、1-4项合计扣减99886.79元,下浮10%再下浮7.5%之后为83155.75元;
二、税金扣除1096.45元;
1、本工程审定金额为3846644.3元,投标税率为10%,已开票金额3737000元,开票税率为10%,故扣除剩余金额1%税率,扣减金额1096.45元;
四、审核结果
龙河中路(皖西大道—淠望路段)应急工程合同价3852757元,结算送审价3929800.38元,审定价3845548.18元(审增0.00元,审减84252.2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按上述审核结果3845548.18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