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5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清水路、宁承路路灯箱变及下火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位于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近,为六安市清水路、宁承路路灯箱变及下火工程,主要包括电缆保护管及电缆安装、箱变及基础、电缆井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安徽文达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464548.09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文达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对《六安市清水路、宁承路路灯箱变及下火工程清单审核疑问答疑》。
2、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3、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56.52元/工日计算。
4、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5、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10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及市场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2320.81元。主要核增原因为2021年10月材料与9月材料的涨价价差调整,具体如下。
1、辅材价格上涨导致的清单单价上涨,包括避雷器、可装卸线夹、电杆组立、电缆保护管、定向钻、横担、电缆头、接地极、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等,审增336.81元;
2、根据设计答疑回复,增加绿化带的绿化移植及恢复,审增1533.00元。
3、不可竞争费审增451.00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19264.31元。
1、PE100管工程量核减,审减287.24元;
2、10KV电压等级YJV223*50电缆工程量核减,审减3645.35元;
3、组合式成套箱式变电站主材及组价中定额调整,审减13297.92元;
4、电缆头、标志桩、电缆手孔井组价定额调整,审减379.40元。
5、项目工程措施费和税金核减1654.40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清水路、宁承路路灯箱变及下火工程预算送审价464548.09元,审定价447604.59元,审减16943.50(审增2320.81元,审减19264.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