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相关规定,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9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钢构车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钢构车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地址位于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基地内,主要内容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钢结构车棚结构形式为钢骨架膜结构,建筑高度8.8m,车棚屋盖投影面积为228㎡,其中膜布选用PVDF白色膜材,等级为P4类膜材,钢结构车棚所在地面结构层已全部施工完成,施工车棚中所破坏地面需按原状恢复;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中铁四局集团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418319.01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中铁四局集团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设计的《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室外机动车棚》施工图纸、图纸疑问及回复;
2、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钢构车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现场勘查记录。
3、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4、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56.52元/工日计算。
5、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6、不可竞争费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文的费率。
7、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9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及市场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0.00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59828.67元,具体如下:
1、根据现场勘查,原拆除的停车位200X200X80墨绿色井字植草砖、50厚芝麻灰花岗岩火烧面、600X150X250厚芝麻灰花岗岩侧石可以部分利用,利用率约50%,审核时恢复停车位工程量主材按50%计算,合计审减8210.78元;
2、因钢结构预算定额编制时的材料、制作及运输费用为暂定,编制单位编制预算时钢构件的制作及运输费用以询价方式按1200元/t计入,审核时认为该单价确认依据不足且与定额包含的制作运输费用重复,审核时该项费用全部核减,以后项目实施时该项费用按定额相关规定据实调整,合计审减16500.00元;
3、膜结构屋面中膜材选用PVDF白色膜材,材料报审价格(不含税)140元/m2材料,经市场询价,材料价格(不含税)83元/m2,合计审减15774.18元;
4、安装工程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所列机械型号与实际施工需机械不符,审减14403.73元;
5、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合计核减等4939.98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钢构车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预算送审价418319.01元,审定价358490.34元(审增0.00元,审减59828.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