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区立体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第四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皖西路A和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预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09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1-26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2日对六安市城区立体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第四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皖西路A和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地点位于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皖西路A和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内,主要内容为箱式变压器安装、电缆敷设、管道敷设、土方开挖与回填、电缆井砌筑、设备基础砌筑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编制单位为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六安名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本工程预算送审价为3949868.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六安市城区立体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第四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皖西路A和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设计图纸;

  3、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21]46号文发布的“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六安市造价站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7月、8月、9月)六安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按156.52元/工日计入(其中16.52元只计取税金);

  4、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9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询价计取;

  5、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6、取费标准:各工程专业取费类别按定额标准进行计算,措施费按定额标准进行计算,赶工措施费未计算,不可竞争费按《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文件执行。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工程共计审减122827.94元,详细如下:

  1、欧式箱变SCB13-630/10,因单价调整,审减30909.24元;

  2、高压电缆头,因单价调整,审减3784.2元;

  3、欧式箱变SCB13-500/10,因单价调整,审减29214.6元;

  4、户外智能高压分界开关真空断路器,因单价调整,审减10200元;

  5、水泥砼杆组立,因单价调整,审减804元;

  6、防火堵料封堵,因单价调整,审减2592元;

  7、电缆保护管 PE φ100,因单价调整,审减803.4元;

  8、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共扣除10141.76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城区立体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第四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皖西路A和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预算送审价为3949868.70元,审定价3827040.76元(其中审减122827.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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