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大华山路北延及南屏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给水管道改造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大华山路北延及南屏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工程地址位于大华山路与南屏路交叉口,主要内容为:大华山路北延及南屏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给水管道改造。具体包含DN400球墨铸铁管道、DN300球墨铸铁管道、DN200球墨铸铁管道就、DN400球墨铸铁管道、闸阀及管件等安装,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编制单位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533188.81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2、2018年8月1日《市重点工程道路改造涉及供水管道迁建相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第49号;
3、大华山路北延及南屏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给水管道改造工程现场勘查记录;
4、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5、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56.52元/工日计算;
6、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7、不可竞争费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文的费率;
8、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9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及市场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31586.71元,具体如下:
1、报审预算遗漏DN100闸阀井,审核增加砌筑检查井DN100闸阀井2座,审增6203.4元;
2、根据现场勘查,增加拆除管道DN300、DN200工程量,审增6835.33元;
3、报审预算管件工程量按含量计算,与实际安装工程量不能对应,审核时增加止脱胶圈、球墨渐缩管、短管等管件工程量,审增17065.89元;
4、人工费核增,审增1482.09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294689.17元,具体如下:
1、根据现场勘查结合市场信息价,核减铸铁管DN400工程量13.35米,核减管件含量及价差,核减单价117.68元/米,合计审减12410.29元;
2、根据现场勘查结合市场信息价,核增铸铁管DN300工程量14米,核减管件含量及价差,同时考虑拆除管道利用,核减单价292.22元/米,合计审减56231.62元;
3、根据现场勘查结合市场信息价,核减铸铁管DN200工程量40米,核减管件含量及价差,同时考虑拆除管道利用,核减单价177.6元/米,合计审减58243.2元;
4、根据现场勘查结合市场信息价,核减铸铁管DN100工程量12.8米,核减管件含量及价差,核减单价9.35元/m,合计审减2148.3元;
5、根据现场勘查,核减DN400闸阀、DN300闸阀、DN200闸阀个一个及相应的检查井,核减18077.69元;
6、核减管道支墩(挡墩)工程量14.81m3,审减12660.49元;
7、根据现场勘查,核减临时管道部分、路面拆除恢复部分、混凝土管道包封部分工程量,合计核减111460.29元;
8、管道消毒冲洗工程量核减,合计审减146.73元;
9、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合计核减等23310.56元。
四、审核结果
大华山路北延及南屏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给水管道改造工程预算送审价533188.81元,审定价270086.35元(审增31586.71元,审减294689.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