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10kV配电安装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90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1-24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10月18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10kV配电安装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六舒路以西、市社会福利院西北侧,总用地面积168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75平方米,包括两栋单层仓库、一栋综合楼、晒场、堆场、观察场、门卫用房及购置相关设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电源供电由南山变10kV万鼎银河湾112线吾悦广场户外环网柜引入,采用高压铜芯电缆YJV-22-10-3×50引入至本工程配电房,经变配电后分送至各单体照明及动力总配电箱(包括仓库一、仓库二、综合楼、门卫室、泵房、配电房等)。主要设备有:SCB13-200-10干式变压器一台,40Ah直流屏、高压进线柜、高压计量柜、高压PT柜、高压出线柜、低压进线柜、低压电容柜、低压出线柜各一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户外环网柜接驳点至本项目各单体照明及动力总配电箱(不含)区间内所有变配电装置、管道、电线电缆、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保修,配电房的照明、电缆沟等基础建设,以及相关的检测、验收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经过竞争性磋商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合同价730864.12元(预算控制价为
785875.40元,中标下浮比例为0.93),结算送审价为683501.53元。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符合合同工期要求。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表、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

  4、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部分合计80169.82元。

  1、10KV电源接入部分,电缆沟盖板、电缆保护管SC100和PE100管、10KV等级3×50电缆工程量核减,5座电缆井由2*2规格调整为1.5*1.5规格及井盖单价核减,直接费审减22420.25元;

  2、低压电缆YJV5×6、YJV5×10、YJV225×10、YJV224×70+35、BBTRZ4×70+35及200*100桥架工程量按实计量,直接费审减26911.32元;

  3、园区内官网基础的混凝土垫层工程量按实计量,直接费审减1149.88元;

  4、配电房内灯具、插座、配线、配管、等电位端子、通风机等工程量按实计量,审减3861.93元;

  5、相关脚手架搭拆取费审减72.02元;

  6、电缆井规格变更、土方两次翻运签证均进行重新组价,共计审减23515.79元;

  7、项目的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关联核减,审减8272.92元。

  以上审减共计86204.11元,执行7%的投标优惠,最终审减80169.82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10kV配电安装工程项目结算结算送审价683501.53元,审定价603331.71元(审减80169.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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