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对解放南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口处移动光交箱迁改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解放南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口处移动光交箱迁改工程。因改造工程需要,老旧光缆及光交箱拆除,新建室外光缆、光缆接头盒、光交箱、管道铺设、标志牌及检查井等,主材由甲方提供,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编制单位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南京欣网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271257.98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的文件等。
2、南京欣网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2021.7)。
3、人工费执行标准:工日单价按156.52元/工日,其中140元按规定取费,16.52元仅计取税金。
4、税金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件规定费率为9%。
5、不可竞争费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标[2021]42号文执行。
6、材料价格:参照2021年第8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六安市城区(不含税)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市场询价计算。
7、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编制报告。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24503.43元。
1、光缆拆除工程量编制错误;审核调增:181.44元。
2、光缆144芯工程量编制错误;审核调增:3900元。
3、人工费单价编制错误,审核调增:16304.09元。
4、光缆中继段测试36芯、48芯、72芯工程量编制错误;审核调增:1934.88元。
5、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审核调增:2183.02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3599.86元。
1、光缆中继段测试12芯、24芯工程量编制错误;审减:3144.18元。
2、光交箱拆除定额组价错误;审减:455.68元。
四、审核结果
解放南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口处移动光交箱迁改工程预算送审价271257.98元,审定价292161.65元(审增24503.43元,审减3599.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