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对解放南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口处联通光交箱迁改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解放南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口处联通光交箱迁改工程。因改造工程需要,新建室外光缆、光缆接头盒、光交箱、管道铺设、标志牌及检查井等,主材由甲方提供,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编制单位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联通六安分公司,预算送审价为152269.9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的文件等。
2、中国联通六安分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方案(2021.7)。
3、人工费执行标准:工日单价按156.52元/工日,其中140元按规定取费,16.52元仅计取税金。
4、税金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件规定费率为9%。
5、不可竞争费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标[2021]42号文执行。
6、材料价格:参照2021年第8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六安市城区(不含税)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市场询价计算。
7、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编制报告。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9171.73元。
1、人工费单价编制错误,审核调增:8874.24元。
2、税金核增:297.49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5568.81元。
1、光缆成端接头工程量编制错误;审减:2905.44元。
2、塑料管道现场未施工核减158米,审减:930.62元(主材甲供)。
3、人(手)孔井现场未施工核减2座,审减:1172.4元。
4、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审减:560.35元。
四、审核结果
解放南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路)改造工程-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口处联通光交箱迁改工程预算送审价152269.97元,审定价155872.89元(审增9171.73元,审减5568.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