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4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餐厨垃圾处理厂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该工程为餐厨垃圾处理厂道路工程,本道路设计西起六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场道路,向东至紫薇路,道路走向为东西方向,道路宽度 8 米,道路两侧为 2
米绿化带,设计段道路中心线长度为 575.116 米。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编制单位为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5123303.90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建标[2021]46号及2021
年第二季度六安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工日单价按156.52元/工日计算,其中16.52元/工人仅计取税金。
3.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4.材料价格依据:按2021年第8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六安市城区不含税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主材价格按市场询价计算。
5.依据相关图集及规范,实际踏勘现场情况等。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64201.62元。
1.取费调整合计审增金额30115.98元,其中主要包括:挖一般土方、土方外弃、石方回填等;
2.回填方审增金额3242.55元;(定额调整)
3.路床(槽)碾压检验审增金额6782.94元;(漏项)
4.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审增金额24060.15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200940.29元。
1.定额调整合计审减金额33546.15元,其中主要包括:挖一般石方、水泥稳定碎石、安砌花岗岩侧缘石、砂砾石垫层
2.土方回填压实审减工程量2311.68m3,审减金额62580.21元;
3.管道闭水试验审减工程量178.00m,审减金额2970.82元;
4.石灰稳定土等因信息价调整合计审减金额57618.62元;
5.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审减金额44224.49元。
四、审核结果
餐厨垃圾处理厂道路工程预算送审价5123303.90元,审定价4986565.23元(审增64201.62元,审减200940.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