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7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沥青路面维修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位于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铣刨沥青路面沥青路面、铺筑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更换雨水井井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编制单位为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291630.9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标[2021]46号及2021
年第二季度六安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工日单价按156.52元/工日计算,其中16.52元/工人仅计取税金。
3.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4.材料价格依据:按2021年第8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六安市城区不含税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主材价格按市场询价计算。
5.依据相关图集及规范,实际踏勘现场情况等。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5548.03元。
1.雨水井井箅安装审增金额5112.80元;(尺寸调整)
2. 税金审增金额435.23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276.96元。
1.措施费审减金额276.96元。
四、审核结果
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沥青路面维修工程预算送审价291630.97元,审定价296902.04元(审增5548.03元,审减276.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