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6日,对六安粮食产业园改造利用项目给水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凯旋大道与团结路交汇处。工作内容:包含管道、闸阀、水表安装、砖砌井等。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13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自来水公司勘察设计室;施工单位为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
本工程合同价68256.47,结算送审价为68256.4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全国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2、人工费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40元/工日;
3、税金执行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4、工程相关的图集及规范等;
5、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提供的《六安粮食产业园改造利用项目给水工程竣工图纸》;
6、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等;
7、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
8、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4407.17元。
1、球墨铸铁管DN200工程量计算错误,审减1200.67元。
2、监测箱护栏现场未施工,审减568.29元。
3、水泥路面拆除后修复工程量计算错误,审减2475元。
4、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合计审减163.21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六安粮食产业园改造利用项目给水工程结算送审价68256.47元,审定价63849.30元(审减4407.17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63849.30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