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相关规定,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8月12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浙东商贸城D区东侧道路工程(笔架山巷~大别山路)进行了预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浙东商贸城D区东侧道路工程(笔架山巷~大别山路),工程地址位于浙东商贸城D区东侧,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信控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道路结构层做法为: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粘层+8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透层、封层+34cm厚5%水泥稳定碎石(17cm+17cm,层间洒水泥净浆)+30cm厚级配碎石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6167660.0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2、《浙东商贸城D区东侧道路工程(笔架山巷~大别山路)预算编制图纸答疑》。
3、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4、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40元/工日计算。
5、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6、不可竞争费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文的费率。
7、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6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及市场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724251.87元,具体如下:
1、道路基层原设计根据地勘报告要求换填土方16185.6m3,后设计更改为换填60cm碎石垫层(详见《设计更改通知单》,此设计变更单是在审核过程中由建设单位补充报送的),审增704373.35元;
2、安装工程增加挖基坑土方、弃置土方、监控电缆、标志板、光缆及光缆头、户外网络箱等,审增2667.83元;
3、安装工程接地极、接地母线、电缆保护管、RVV4*1.5电缆根据答疑数量调增,审增5708.4元;
4、信息价及市场询价调整,审增10868.51元;
5、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审增633.78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1183735.79元。
1、根据《设计更改通知单》,核减挖一般土方工程量15149.9m3,回填方(路床)工程量17838.05m3,余方弃置工程量15149.9m3,缺方内运工程量20394.58m3,合计审减728665.10元;
2、根据现场勘查并结合《设计更改通知单》,核减挖沟槽土方工程量1642.7m3,回填方(沟槽)工程量1539.06m3,沟槽可利用土方工程量103.64m3,合计审减26143.44元;
3、路床碎石垫层图纸工程量经计算复核核减工程量73.35m3,材料价格编制时按级配碎石价格计入,图纸设计为普通碎石,单价核减27.71元/
m3,合计审减68670.8元;
4、污水检查井原设计为混凝土检查井,经现场勘查为混凝土模块式污水检查井(φ1100),核减原预算的混凝土检查井,调整为混凝土模块式污水检查井,合计审减7417.18元;
5、根据现场勘查并结合《设计更改通知单》,核减管道垫层(砂砾石垫层)工程量144.16m3,核减42249.72元;
6、安装工程土方、回填工程量核减,合计审减970.61元;
7、安装工程交通手孔井、铝合金电缆及电缆头、灯杆等单价核减,合计核减22484.37元;
8、信息价变化造成的材料价差,合计审减24141.67元;
9、机械进出场费核减5592.53元;
10、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合计核减等257400.37元。
四、审核结果
浙东商贸城D区东侧道路工程(笔架山巷~大别山路)预算送审价6167660.07元,审定价5708176.15元(审增724251.87元,审减1183735.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