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南屏苑公租房电梯机房空调及轿厢监控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本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电梯机房空调采购及安装、轿厢内无线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MILAN.COM,编制单位为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59216.02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标[2017]191号及2021
年第二季度六安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工日单价按156.52元/工日计算,其中16.52元/工人仅计取税金。
3.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4.材料价格依据:按2021年第6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六安市城区不含税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主材价格按市场询价计算。
5.依据相关图集及规范,实际踏勘现场情况等。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1108.52元。
1.监控摄像设备:安装费审增836.36元;(定额调整)
2.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人工调整等审增272.16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508.76元。
1.空调器:安装费审减508.76元;(定额调整)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南屏苑公租房电梯机房空调及轿厢监控工程预算送审价59216.02元,审定价59815.78元(审增1108.52元,审减508.76元)。